处罚落地的*ST富润2个多月来股价已腰斩 律师提醒这些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被立案调查7个月后,*ST富润(600070)5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包括时任董事长赵林中在内的5名相关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250万元不等的罚款。

随着处罚的落地,*ST富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其此前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此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公司披露的2020年和2021年年报以及2022年中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收合计7.1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6亿元。2023年4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ST富润领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索赔。凡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购买过该公司股票,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ST富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后,公司股价曾出现异动。5月14日,公司股价跌破1元面值;5月15日,公司股价涨停,收报于1.04元/股;5月16日,公司股价还曾上演“地天板”行情,从跌停一度拉升至涨停,尾盘收报于1.08元/股,上涨3.85%;5月17日,公司股价继续下跌,第二个交易日5月20日公司股价收报于1.10元/股,再次涨停。

再往前的4月15日至24日,公司股价连续八跌停,事实上,自4月2日起公司股价就持续下跌,截至5月24日连跌15个交易日。而5月21日公司股价收于1.08元/股,两个多月来依然腰斩,更不到2023年3月初创下的阶段高点7元/股的20%。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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