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文旅因业绩预告向下修正被监管警示 或将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

日前,曲江文旅(600706)披露,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耿琳、谢晓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陕西证监局查明,曲江文旅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700万元至2300万元;预计2023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000万元至-400万元。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9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为-22000万元。

然而,4月29日,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9537.9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22234.59万元。与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修正业绩及最终业绩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陕西证监局认为,曲江文旅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相关规定,故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耿琳、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谢晓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鉴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买入曲江文旅股票,并在2024年4月24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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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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