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因增持爽约又被一投资者索赔86万元 这些股民也可依法索赔

金力泰(300225)因公司增持计划爽约再遭投资者索赔。公司近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一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索赔86.02万元。

此前,金力泰发布的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业绩改善,营收同比增长16.09%,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负责审计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还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上期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只是,业绩向好、非标事项消除的同时,金力泰目前还要面对此前公司高管违背增持承诺带来的投资者诉讼索赔,而公司子公司参与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同样也令公司面临投资者依法诉讼索赔的风险。

2021年6月,金力泰披露了董事兼总裁袁翔、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消息。大约一年多后,该增持计划却以“零进度”收尾。针对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实,2022年10月20日,上海证监局对袁翔、罗甸分别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此外,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全资子公司参与虚构的“黄金贸易业务”,涉及合同金额约为15亿元。由于公司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真实情况,将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虚增2021年末存货2.58亿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虚增2022年一季度营收1038.99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被处罚。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金力泰上述两个处罚的相关受损投资者均可依法向公司诉讼索赔。两个时间段持有金力泰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为:一是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2年9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者;二是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2023年2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金力泰近日公告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时,披露包括该投资者索赔金额在内,截至公告日,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公司诉讼索赔的金额合计2921.75万元,目前尚未开庭或在一审审理中。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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