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悦和实控人分别领大额罚单 这两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ST永悦(603879)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实控人陈翔等人给予警告,并对公司、陈翔分别处以1300万元、1050万元的罚款。

公告显示,ST永悦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应当事人永悦科技、陈翔、朱水宝、徐伟达的申请,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5月24日举行听证会,听取了永悦科技、陈翔等4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申辩意见均未予采纳。目前该案已调查、办理终结。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永悦科技予以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对陈翔予以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水宝予以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徐伟达予以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同时,中国证监会拟对陈翔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机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一是,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且持有永悦科技股票,无论在2023年9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永悦科技股票,无论在2023年10月1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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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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