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 投资者索赔可同时进行

东方集团(600811)8月26日发布《关于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司称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此次预重整始于2024年6月25日,东方集团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7月15日,东方集团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已依法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东方集团在风险提示中表示,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月18日,东方集团被曝出16.40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一事。东方集团称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函》内容,尽快落实相关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尽快化解暂时流动性趋紧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此事发生不久,东方集团于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鉴于东方集团已经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24年6月22日之前买入且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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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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