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华网安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 律师:案件仍在诉讼时效期内

日前,国华网安(000004)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07万股的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后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降至4.99%。

国华网安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半年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国华网安实现营业收入3711.77万元,同比增长16.1%;归母净利润亏损1900.4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792.64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936.2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854.11万元,亏损幅度同比缩小。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数据重大偏差而引发的投资者诉国华网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仍在进行中。此前,深圳市中院已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国华网安需向投资者赔偿相应投资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一审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目前,该案件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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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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